为进一步加强木竹加工(经营)业的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木竹材流通秩序,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促进我县林业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连日来,县林业局成立了由县森林公安分局、森林资源管理股、森防站组成的林业专项执法检查组,分片对全县木竹加工(经营)业的收购、加工、外运以及松木加工和天然阔叶林保护情况进行全面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有无违法经营情况;是否收购加工无合法来源木材;是否建立木竹材经营、加工台帐;是否存在无资质加工松木和破坏天然阔叶林情况等。检查中,发现绝大多数木材加工企业经营合法,总体较好。但是,还存在少数违法经营现象,检查组对违法的木竹企业责令停业整顿,尤其是对无资质违法收购、加工松木的企业,由辖区森林派出所依法给予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取缔。通过此次林业专项执法检查,查处案件2起,收缴木材
今年以来,我县森林公安机关严格贯彻执行《森林法》及《石台县木材经营加工许可批准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大对全县木竹加工(经营)业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要求木竹加工经营企业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凭证加工经营,严格进出货台账制,合理利用森林资源。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