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编委统一要求,经石台县编委研究并报请县委批准,正式对石台县森林公安机构进行更名。将原“石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更名为“石台县森林公安局”,同时加挂“石台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牌子。同时,对所属派出机构也进行相应更名。
石台县森林公安机构的更名挂牌,标志着石台县森林公安执法向正规化、标准化、法制化又迈进了重要一步,对提高全县森林公安执法地位、强化执法权力、规范执法程序,全面提升森林公安工作水平和公安队伍战斗力,促进全县森林公安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省编委统一要求,经石台县编委研究并报请县委批准,正式对石台县森林公安机构进行更名。将原“石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更名为“石台县森林公安局”,同时加挂“石台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牌子。同时,对所属派出机构也进行相应更名。
石台县森林公安机构的更名挂牌,标志着石台县森林公安执法向正规化、标准化、法制化又迈进了重要一步,对提高全县森林公安执法地位、强化执法权力、规范执法程序,全面提升森林公安工作水平和公安队伍战斗力,促进全县森林公安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