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四个坚持”全力保障林业生态安全。一是坚持森林防火。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责任制,清除乡村道路两侧、林缘、坟场等地杂草,加强野外生产用火审批管理、弱智精神病人员监护管理。组建50 人森林消防大队,配备无线电台、风力灭火机、油锯等扑火设备。二是坚持病虫害防治。设立3个检疫检查站、1 个县级检疫检测站,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虫情调查等预测预报,完成监测7 次83 份,发布生产性预报4 次,理枯死松树9.5 万株。三是坚持林业资源保护。出台《石台县天然阔叶林保护暂行规定》、《石台县红线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办法》、《石台县食用菌用材及生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编制2010-2020 年林地规划,加强天然阔叶林等森林资源保护。四是坚持林业执法。1—10 月份,受理查处各类森林案件150 起,处罚违法犯罪人员207 人次,罚没款52.2 万元,林业行政罚款31.7 万元,收缴木材296 立方米、绿化苗木18 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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