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上午,县森林公安局接电话报警称:一只不知名的野鸟误入石台中学校园内,被职工发现,请求处置。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并将野鸟带回。经县野保站技术人员鉴定,此鸟眼裸出部位红色,脚亦红色,毛色呈黑白色花纹,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白鹇,为国家濒危珍稀物种。经检查后已于当日下午由县森林公安局民警野外放生。
近年来,石台县森林公安局一直将野生动物保护纳入常态化管理,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加大巡查和打击力度,民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逐步增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已形成民众广泛参与、人人爱护野生动物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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