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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森林公安局多措施强化警务用车管理和使用

  信息来源:池州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3-09-25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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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公安警务用车违规问题,切实维护森林公安机关良好形象,县森林公安局多举措加强警务用车管理和使用。

一是排查摸清底数。开展了警车调查、摸底和统计工作,查清每一台警车的来源渠道、所有权关系、牌证申领手续、实际使用状况等,逐一登记造册。

二是严格纪律制度。组织全体森林公安民警特别是驾车民警进一步学习《警车管理规定》、“五条禁令”、有关通报、领导讲话等,严格遵守警车管理规定和各项交通规则,消除特权思想,不乱停放、不开霸王车,做到行车证件齐全,文明、安全行车。

三是加强车牌管理。对已到报废期限的车辆,坚决按照要求,一律报废。今年按规定报废了两台车况不佳、濒临报废年限的警车;对新购的一辆警车按照规定要求办理入户上牌手续,使警车牌证齐全;对两辆皖0牌照的车辆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变更为普通民用牌照。 

  四是规范使用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驾驶谁负责”的问责原则,明确了局机关及森林派出所警车的直接管理责任人,坚决纠正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安排民警驾驶警车从事非警务活动等行为。进一步完善警车派遣、使用登记、日常养护等内部规章制度,彻底清理违规使用警车现象,做到警车“警用、警开、警管”,切实维护我县森林公安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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