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0日下午,石台县森林公安局仙寓森林派出所和牯牛降森林派出所民警在对涉嫌违法收购无证砍伐木材当事人李某某在场情况下,对其经营的松木旋片厂涉案树木进行检尺,履行执法职务时。其妻兄李某酒后驾驶摩托车赶来,乘办案民警毫无防备情况下加足油门抛车让摩托车冲撞我执法民警,后被民警机智避让。其本人酒气冲天地怒指办案民警口出恶言大声谩骂、侮辱、威胁、恐吓,并煽动厂里员工攻击民警,引来路人和周围村民围观,造成现场一片混乱,整个过程持续一个多小时。办案民警始终沉着冷静,一面告知依法履行职务,规劝其不要酒后闹事,一面控制事态并将情况向上级汇报。李某未能认清事态严重性,置若罔闻,持续恶言相告,谩骂、侮辱、威胁、恐吓,并将其八十岁老母带至闹事现场及森林派出所办公室相要挟,态度嚣张,气焰猖狂,阻碍和干扰办案民警依法执行职务。
经过调查取证,在查清案情事实后,县森林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涉嫌阻碍和干扰办案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违法行为人李某处以7日的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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