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下午,石台县矶滩森林派出所接到报案称“辖区高乐村西边组有人滥伐退耕还林地的杨树”。接警后,矶滩森林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会同矶滩林业站工作人员对砍伐行为及时给予制止,并依法进行了查处。
经调查核实,矶滩乡高乐村东边组村民潘某判买了本村西边组村民陈某在“大河坡”退耕还林地的杨树后,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将“大河坡”退耕还林地的杨树砍伐13株。矶滩森林派出所对潘某上述违法行为依法给予林业行政处罚和思想教育。
下一步,辖区森林公安将联合林业站加大涉林法律法规的宣传,继续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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