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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规范林权流转 切实保障林农权益

  信息来源:青阳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5-06-24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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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阳县在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后,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改革,规范林权流转程序,切实保障林农权益。针对林权流转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原因,根据省林业厅《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林权流转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从制定流转方案、民主决策、提出流转申请、资产评估、流转审核、公开招投标或竞价拍卖、签订协议、林权变更登记等8个方面规范了林权流转程序,并就林权流转有争议的情况出台了相关补充规定。

        在执行林权流转工作中,要求林业工作人员服从工作纪律,必须做到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参与或干涉林权流转;严格按照青阳县林权流转流程严把林权流转程序审核关;在林权流转进行资产评估时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林权流转申报材料不全、程序不规范的,不得予以林权变更登记。

        目前,青阳县已基本上理顺了林权流转程序,符合林改政策,呈现出许多好的做法和成效。全县已办理林权流转446起,面积7.72万亩,金额9400万元。如常丰园林绿化发展公司法人朱长根是被木镇镇政府招商回青落户的企业,该公司与连片木镇镇常丰村林农自留山分别签订租赁合同,2010-2014年共计完成4000亩流转协议,规模发展桂花、银杏、大叶冬青、紫薇、红枫、红叶石楠等绿化苗木基地。安徽蓉森发展有限公司分别在庙前镇、木镇镇以不同形式流转了3000亩和1600亩山场经营竹林。

        通过规范林权流转,切实维护了林农群众的合法权益, 让有意投资林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公平竞争,将林权流转置于阳光下运作,及时提升林业部门的职责和服务水平,做到全程跟踪服务,切实保障林权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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