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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实施国有林场饮用水安全工程

  信息来源:池州 发布时间:2015-07-13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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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安徽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5年国有林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精神,我县国有南阳林场、酉华林场纳入中央预算内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

    按照国家饮用水安全工程要求,两场正在积极准备,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工程的实施。

    根据实际,两场组织开展了农村饮用水项目的规划设计,共投资49.78万元,分别在酉华林场盘台、三元、乐元、留冲、草鞋岭5个营林区和南阳林场场部、蜈蚣形、大明堂、青草湾等六个营林区,实施自流引水工程,完成了工程任务的落实。 在工程建设上,注重质量,在完成前期总体规划设计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摸底调查,落实水源,征求水务专业技术人员指导意见。确定由两场场长亲自负责抓落实,抽调专人具体负责项目施工、质量监督。在工程招标上要求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的法人代表和施工单位组织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工程的顺利实施。    

    目前,两场的招投标已经结束,南阳林场已按照拟定的实施方案,在场部、蜈蚣形、大明堂三个营林区开工建设,现有场部、蜈蚣形营林区完成砍灌清理工作、大明堂营林区已开挖引水池、储水池,建设净化池。下一步两场将全面组织施工,严格按照程序完成预决算工作,确保2015年10底完成两场范围内的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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