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4日上午,池州市森林公安局贵池分局杏花村警务室民警在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内办案中发现一只受伤的“野鸟”,民警将“野鸟”带回警务室对其进行了图谱比对和身体检查后,民警确认该动物是斑鸠,属国家“三有”野生动物,发现其胸脯有轻伤,需立即救治。民警给其喂水等简单处理后,立即将其送往齐山动物园进一步救治,待其伤愈后再放飞归大自然。
森林公安民警在此呼吁,共同爱护我们的环境,保护景区的野生动物。


2015年8月4日上午,池州市森林公安局贵池分局杏花村警务室民警在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内办案中发现一只受伤的“野鸟”,民警将“野鸟”带回警务室对其进行了图谱比对和身体检查后,民警确认该动物是斑鸠,属国家“三有”野生动物,发现其胸脯有轻伤,需立即救治。民警给其喂水等简单处理后,立即将其送往齐山动物园进一步救治,待其伤愈后再放飞归大自然。
森林公安民警在此呼吁,共同爱护我们的环境,保护景区的野生动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