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山区农民手持林权证,手中拥有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的森林资产,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真正成为了主宰这片山场的主人。如何开发盘活使用好林农手中的森林资产,激发林业发展活力,已成为当前林业工作的重点。
为此,青阳县林业局加强调研,分类指导,从实处加强林业政策、资金、技术扶持力度,推进林业开发开放,务实创新,真正建立起以林业为主导的农民增收长效机制,把林业富民、林业惠民落实到长期的林业工作实践中。
一是加强重点农户的培育扶持。特别是在投资林业发展上,根据区域林业资源发展情况,鼓励发展林业大户、林业特色大户,有目的组织林业生产经营,发展经济林、绿化大苗、竹林、用材林等林业生产基地,落实林业富民、惠民政策。近年来,加强林业招商,全县社会资金投入百亩以上造林大户174个,千亩以上造林大户16个。特别是近年建成的皖南珍稀植物科技园、安徽子泷湖生态有限公司千亩绿化苗木郁郁葱葱,带动了全县绿化苗木的快速发展。
二是拓宽林业融资渠道。与金融部门建立了金融支持林业发展制度,增强了金融对林业的发展服务能力,通过林业贷款、林权抵押、小额林农信用贷款等金融形式解决了林农融资难问题。目前,全县已开展林权抵押贷款114宗,抵押面积5.25万亩,林权抵押金额59908万元,贷款20129万元,为林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三是加强科技创新服务。开展科技推广、科技示范和科技培训等服务,建立科技人员联系科技示范户制度,通过多种手段开展林木良种培育、造林、森林经营、林业产业、林业防灾减灾等培训,使林农掌握多种林业生产技术,提高自身生产能力。今年,全县举办了三期农民就业创业转移技能培训班,培训林农800余人,促进了退耕还林地区劳动力转移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积极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针对山区群众改革中林地面积小、林地难以分割等特点,充分保护农民利益,科学引导建立农村林业经济合作社,搭建起连接小农户与大市场、小农户与大企业之间的桥梁。全县已扶持建立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协会24个,基本构建起林业经济发展支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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