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森林公安“四项建设”,促进森林公安派出所规范化,根据省、市部署,近日,青阳县森林公安局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全县森林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工作。
考评中,县森林公安局坚持统一标准、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对照《森林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办法》,采用了实地书面审查等方式,分别对陵阳、蓉城、石安、庙前等四个森林派出所2015年度在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安全防范、执法办案、服务群众、队伍建设、内务管理、警务保障等八个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分项评分。之后,根据相关规定,对陵阳森林公安派出所为二级所,石安森林公安派出所、庙前森林公安派出所为三级所,蓉城森林公安派出所为四级所进行了继续认定。
森林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是国家森林公安局在全国森林公安派出所推行的一项基础工作制度,评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