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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林业局“三公示一审核”保障涉林资金透明安全运行

  信息来源:池州 发布时间:2016-01-26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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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退耕还林工程完善政策补助资金、中央财政造林补贴、省级重点工程石质山地造林、长防林项目封山育林、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项目、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等涉农补助资金约1200万元,为保证涉林资金安全运行,维护林农利益,林业局“三公示一审核”保障涉林资金安全运行。

一是进行工程项目实施质量公示。对照项目施工质量要求,组织林业技术干部逐个项目进行核查验收,评定质量标准,制作《验收清册》在项目实施所在地乡镇林业站、行政村和村民组进行7天公示,确保施工质量。

二是进行资金发放清册公示。根据项目补助标准,制定《资金发放清册》在乡镇林业站、财政所、行政村和村民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资金发放清册加盖当地林业站和财政所公章后报林业局。

三是进行资金发放清册审核。林业局组织相关部门对资金发放清册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县财政局拨付资金。属村组集体的由财政局拨付到乡镇财政所,再由乡镇财政所拨付到林权单位,属个人的利用 “一卡通”直接打卡发放到农户手中,确保林农直接受益。

四是进行资金发放公示。林业局将涉农资金发放情况在 “青阳县林业局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公示,便于林农查询,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涉林资金透明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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