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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十二五”期间森林资源消耗量逐年递减

  信息来源:池州 发布时间:2016-02-01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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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青阳县加强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坚持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深入推进国家森林城市、省级森林城市、森林城镇建设。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县创建,在加强造林绿化的同时,全面加强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创新采伐机制、就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

全县“十二五”期间省累计下达我县森林采伐限额994560 m3,累计增补限额38093.5 m3,实际采伐执行限额555310.2 m3,节约森林资源477343 m3,占下达总限额的53.8%,森林采伐限额逐年递减,大大节约了森林资源,充分发挥了森林生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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