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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不慎引山火,悔恨已迟进班房

  信息来源:池州市贵池区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6-03-29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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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清明,风大物燥,是森林防火戒严期,严禁野外用火。可年过六旬的柯某某,3月28日临近午时,携带鞭纸到墩上街道办事处敬老院屋后山场,给父母做清明,因风大,燃烧的裱纸引发山林火灾,造成部分森林、树木受损。

去父母坟前祭祀本是人之常情,可男子柯某某却因不听护林员之前劝阻,偷偷上山烧纸,一时大意引发山火,导致几十亩山林过火,部分杉木人工林烧毁,损失数万元。虽然山火被广大干群合力及时扑灭,柯某某也追悔莫及,但本可在家安度晚年的柯某某,如今却面临牢狱之灾,等待法律的严惩,教训惨痛令人深思。

眼下正值春耕生产、清明祭祀的高峰,郑重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文明祭祀、安全祭祀,严禁携带明火上山,杜绝野外一切火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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