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上午,一阵急促电话铃声响起,石台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电话举报称,在石台县至东至县的客运班车上,有人非法运输野生动物,接报后石台县森林公安局与仁里森林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在途经石台县丁香镇公路将该车辆截获,经检查发现该车后备箱内存放装有野生动物包装箱袋。
经询问车主梅某某,这些野生动物分别是石台县仁里镇叶某某 ,韩某,钱某某三人所有,在今天早上送到其车上的准备运往东至县销售。后仁里森林派出所民警依法通知上述三位违法行为人到所接受调查,经查询他们于5月下旬分别在石台县城及周边地区,收购省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猪獾8只,果子狸2只,乌梢蛇、王锦蛇、尖吻蝮蛇共14条。6月1日,仁里森林派出所民警将查获的该批野生动物全部予以放生。
目前,仁里森林派出所已依法对上述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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