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根据区法宣办《关于举行贵池区“12·4”国家宪法日大型广场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组织由公安分局牵头,森防站,林政科组成的宣传小组在主城区秀山门广场开展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林业经济发展”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
在活动中,我们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设立法律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了《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林地保护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以及发生森林火灾时该如何处置等等林业法律法规和林业基础常识,并现场为群众进行了解答。
此次活动,共发放林业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林政执法、林地保护管理等法律咨询30余人次,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