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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森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活动

  信息来源:池州市贵池区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6-12-3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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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树立全民生态道德观念,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12月28日上午,池州市森林公安局贵池分局联系池州电视台多维度栏目组,前往贵池区唐田镇、殷汇镇开展了“接地气”的法律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着重对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食条款第三十条、不当放生者担责的第三十八条、要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第六条进行了着重宣传。贵池森警的两名女警亲切和蔼,在镜头前用通俗易懂的“接地气”语言进行了阐述讲解。从而让新法不再陌生遥远,让广大市民全方位感受到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人人有责。

此次活动,拉开了贵池区保护野生动物系列宣传活动的序幕,大大增强了广大市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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