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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林业局“四强化”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信息来源:池州 发布时间:2017-01-16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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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青阳县林业局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的落实,多措并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局党员干部为民服务、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坚持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自己所担负的岗位职责有机结合起来,局党组书记、局长分别与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国有场圃、林业站、检查站、森林派出所、局机关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认真分析研究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县林业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的通知》、《林业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各项禁令,开展了“酒桌办公”、“小金库”等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林业局公务接待和林业资金管理工作。同时,完善了用车登记制度、派车单制度、费用管理制度和车辆定点停放制度,成立了林业局内部审计领导小组和内部审计工作组,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三是强化廉政教育。邀请县纪委领导在林业系统举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讲座,详细解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让全体职工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同时,以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章党规 ,开展专题讨论,解决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争做合格党员。

四是强化监督责任。结合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活动,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干部作风纪律督查,持之以恒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有关规定,促进林业系统党风、政风、行风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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