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气温迅速回升,大风天气增多,森林防火形势严峻,我区已进入森林防火紧要期。根据天气形势,贵池区人民政府已下发森林防火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针对当前我区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区森林公安机关将加大对违规用火的处罚力度,实行严管、严查、严处,坚决依法打击肇事者。
2017年1月1日,梅街镇潘桥居委会村民柯某某经贵池区批准,由贵池区森林消防大队二中队对其承包的位于潘桥居委会金字面山场进行炼山。但柯某某认为炼山未达到预期效果。 2017年1月21日上午9时许,柯某某在未经过批准的情况下,组织吴某等工人擅自在金字面山场上点火炼山,造成山场有小范围过火。接到报警以后,梅街森林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查处。无独有偶,1月21日上午9时,梅街森林派出所民警在金字面山场调查柯某某案件违规用火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潘桥居委会新开村民组柯某贵携带锄头等工具在金字面山场做农活。期间,柯某贵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金字面山场上的柴火堆点燃取暖,造成严重的森林火灾隐患。办案民警当即采取现场处置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目前,梅街森林派出所已对上述两起违规用火案件呈报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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