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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采伐”也被罚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贵池区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7-03-24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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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汇所“2017利剑行动”之二  

 

    2017年2月24日,殷汇森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牌楼镇丰收村一处山场正在被无证砍伐,要求出警调查。

    接到报案后, 殷汇森林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进行调查。经过民警仔细的调查,发现该违法嫌疑人孙某启在2016年6月份时因滥伐林木被殷汇森林派出所给予了行政处罚,但是这次孙某启涉嫌违法采伐的山场有三处之多,难道孙某启故伎重演?随即,办案民警联系了违法嫌疑人孙某启。在调查过程中,嫌疑人孙某启坦言,其去年被我所处罚后,一直是持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树木的,孙某启并向民警出示了三张林木采伐许可证。民警对这三份采伐证核查时发现,该证的采伐期限是自2016年11月份至12月份,而孙某启实施砍伐的行为时间是2017年2月份,明显存在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采伐林木的行为。对此,孙某启直呼冤枉。原来孙某启在2016年11月份已经申办了林木采伐许可证,并且采伐证已经办下来了,但在进行砍伐施工作业时,赶上了组里修建水泥路,致使砍伐作业被迫停止。2017年2月份,在水泥路已经修通的情况下,该孙才将该三处山场余下的树木砍伐。

日前,殷汇森林派出所已经就该孙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采伐林木的行为报请池州市森林公安局贵池分局其立案调查,并告知其在采伐许可证过期的情况下,可以到当地的林业站申请延期采伐。对此,孙某启一方面感谢民警的法律教育,一方面后悔不迭,接受森林公安机关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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