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池州市林业局!
首页 / 资讯中心 / 县区动态

石台县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公开审理涉林案件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 发布时间:2017-05-04 09:03
[字体:  ]

 

4月25日上午,由丁香森林派出所侦办的一起滥伐天然阔叶林案件被石台县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在案发地小河镇红石村委会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彭某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操某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涉林案件在案发地公开审理,吸引了许多群众旁听,不仅惩戒了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行为,震慑了潜在的犯罪分子,也让更多的林区群众接受了法制教育,增强了法治意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