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利剑行动”取得成效。为切实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决定从2017年2月17日起至4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打击行动,代号“2017利剑行动”。 根据省、市森林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在区林业局的领导下认真开展了“2017利剑行动”专项打击行动工作。据统计,2017利剑行动期间,全区共出动森林公安民警291人次,车辆152台次;查处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38起,其中,刑事案件4起(滥伐林木,已经移送起诉1起)、治安案件6起、林业行政案件28起,其中非法占用林地案件5起,滥伐林木案件16起、野外用火案件1起,非法经营加工木材案件2起,非法狩猎案件1起,盗伐林木案1起,非法收购木材案2起;已办结林业行政案件20起,行政处罚28人次、2家单位,行政罚款10余万元。
执法办案是主业。2017年4月份,我局立足森警本职科学谋划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履职尽责,对各重点林区进行全面巡查和布控。积极摸排案件线索,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了各种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办理各类涉林案件13起,其中刑事案件1起,林业行政政案件11起,有效保护了全区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安全。期间,我局还对2016年11月份以来立案的其它8起刑事案件组织侦查工作,侦查终结5起。8起刑事案件中 3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非法狩猎案件2起、1起非法特别重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象牙)案件、滥伐林木案件1起,森林火灾案件1起。目前,我局12.13专案组侦办的重大象牙制品案件取得进展,三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经贵池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其中1人已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另外,殷汇森林派出所根据2017利剑行动的要求,对辖区内违法犯罪线索进行了梳理,将潜逃四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抓获。
首次召开案件评析会。为增强我区森林公安民警执法办案能力、提高民警执法质量,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4月14日,我局法制科召集各所法制员开展本年度首次案件评析会。分局法制部门拟定了《贵池区森林公安案件评析制度(讨论稿)》在首次案件评析会进行讨论。会上,各所法制员结合目前我局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畅所欲言,就讨论稿内容进行了充分研讨,对我局今年以来的治安案件进行逐一评审,提出评审意见。案件评析后,法制科对我局第一季度治安案件卷宗评析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制定了公安行政案件装订顺序,统一了我局办理公安行政案件的证据标准。
集中销毁一批涉案野生动物及猎捕工具。4月18日贵池分局组织集中行动,销毁了一批涉案野生动物及猎捕工具。为了确保无污染,这次集中销毁选在了池州市固体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对销毁物品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分局组织这次集中销毁行动,旨在向社会表明我区森林公安机关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决心,也教育广大干部群众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在全社会营造拒食、禁食野生动物的氛围,自觉抵制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及非法经营野生动物产品违法犯罪活动。
积极开展爱鸟周宣传活动。在全国第36个爱鸟周到来之际,马衙森林派出所积极会同区野生动物保护站、辖区林业站共同开展了主题为“依法保护鸟类,守护绿色家园”系列活动,大力传播爱鸟护鸟的生态文明理念,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宣传效果。4月份,贵池分局在安徽省森林公安局、池州林业信息网、池州市森林公安局等网站、微信公众号共刊发各类信息14篇,宣传工作进一步强化。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