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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森林公安侦办两起非法狩猎案

  信息来源:池州 发布时间:2017-08-01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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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上旬,七都森林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新棚村巡查走访时,听到村民反映有外地人经常来新棚村捕捉“石鸡”,对当地生态资源造成破坏。为防止打草惊蛇,七都森林派出所在充分研判后安排多名耳目,进行暗中布控,实行“内紧外松”策略。7月24日晚8时许,耳目电话反映有三个骑摩托车的人进入新棚村王家组,并携带有猎捕“石鸡”的工具。七都森林派出所民警立即驱车奔赴现场,在必经地新棚村卫生室附近进行蹲点布控,守“株”待“兔”。

7月25日凌晨1时许,三人骑摩托车陆续来到布控点,民警从其摩托车上现场查获三人猎捕的野生动物及相关猎捕工具。经盘查,该三人分别为李某、胡某、查某,黟县柯村镇、宏村镇人,查某猎捕棘胸蛙10只,五步蛇2条;李某、胡某共同猎获棘胸蛙67只。三人均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猎捕野生动物,涉嫌非法狩猎罪。目前,收缴的棘胸蛙、五步蛇等野生动物已放归自然,犯罪嫌疑人李某、胡某被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查某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在进一步侦办和深挖中。

在案件取证过程中,得到了黟县森林公安局及碧阳、美溪森林派出所的大力支持,两地区域警务协作化办案机制显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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