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占用林地管理是林地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护森林资源,减少林地流失有着重要作用。县林业局在对临时占用林地的监管过程中,采取了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监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强化临时用地回收工作顺利开展,局成立临时占用林地到期回收和植被恢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临时占用林地到期回收和植被恢复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二是严格审核,主动服务。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对申请临时占用林地上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从严审核审批。严禁违规审批、无偿使用林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未批先占,不批也占,非法使用林地。
三是加强临时用地日常监管。临时占用林地的日常监管由国有林场和所在地林业站进行,每月现场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在批准的范围内使用;是否按批准的用途使用;临时占用林地到期三个月前,提醒用地单位归还林地的日期或申请延期继续使用;检查中发现不按批准内容使用、期满不办手续继续使用、使用结束后不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不按时交还林权所有者等,及时制止并交由森林公安机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