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9日 ,东至县人民政府出台了《东至县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此项工作的开展标志着该县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三权分置”的探索尝试,开启了深化林权改革的新路径。
东至县在巩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学习借鉴、深入调研和反复论证,率先创新开展了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工作。此项工作主要是将林地经营权剥离,盘活林地资产,促进资源变资本,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发展林业。通过林地经营权流转,让林地资源向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企业、大户适度集中,让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获得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在增加林农财产性收入的同时,促进林业生产专业化、规模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