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上级交办:有人在蓉城镇新中村黄栗组山场修建道路,且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请森林公安及时查处。接到报警后,蓉城森林派出所民警于当日赶赴现场,进行核实。
现查证:蓉城镇一自由职业者吴某燕于去年通过合法手续流转变更了新中村黄栗组一处山场,山场小地名“牛形涝”,由于该处山场山高路远、林分质量差。今年八月申请了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树种泡桐,面积近2公顷,采伐方式为皆伐。九月初,为方便采伐木材运输,吴某燕与其丈夫熊某请人在山脚开凿了一条长50米、宽约4米的林区集材运输道路,且未经林业主管部门许可。谁知采伐山场修路,是合情合理不合法,经过民警们耐心的宣传教育,吴某燕对自己的行为悔不如初,表示愿意接受处理,采伐后尽快恢复植被并栽植新树种,让青山绿起来。
青阳林业在此提示:在自己承包经营的山场内修建道路,须经过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办理临时征占用林地手续,否则,视为违法,应严格按照《森林法》条款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