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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概况 / 县区林业概况

林业概况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 发布时间:2017-03-06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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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台县地处皖南山区腹地,与黄山、九华山毗邻,原名石埭县,始建于南梁大同二年(公元536年),因国家兴建陈村水库,1959年与太平县合并,1965年国务院批准复建并易名为石台,先后4次划属不同地区管辖。是一个集军事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库区移民区、高山深山区、限制开发区为一体的特殊县份。县域面积1413平方公里,辖6镇2乡,79个村委会、5个居委会,总人口10.8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75万人。石台县生态优良,资源富集,森林覆盖率达84.49%,林木绿化率达到88.06%。森林覆盖率居全省第三位。先后被列为中国生态经济示范区、全国首批绿色农业示范区、全国无公害茶叶生产基地示范区、国家水电农村电气化试点县、全国科技进步县、中国山茱萸之乡、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和安徽省首批旅游经济强县、全省无公害茶叶生产示范县、全省特色农业示范试点县、全省首批十佳环境优美县。
    近年来,我县始终不渝地坚持走“生态立县”发展之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严格森林资源保护,因地制宜发展绿色经济,大力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全力打造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森林质量得到显著提升,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一、森林植被情况。我县地处中亚热带向北亚热带过渡地段,在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中,优越的生境条件,形成了本县动植物区系成份复杂,生物资源十分丰富的特点,植被类型属于中亚热带北缘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地带,针叶林比重很大。主要有常绿阔叶林、落叶阔叶林、亚热带针叶林、亚热带针阔混交林、竹林以及蒿草、灌丛等植物群落。山地森林植被垂直分布明显。海拔500米 以下,以常绿阔叶林和针叶林为主,500米 以上依次由常绿阔叶林—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落叶阔叶林—山地矮林—山地草甸组成。
二、森林资源情况。全县总土地面积211.85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185万亩,占国土面积的87.3%。在林业用地面积中,有林地面积163.9万亩,占88.6%;疏林地面积2.3万亩,占1.2%;灌木林地面积15.1万亩,占8.1%;未成林造林地面积2.4万亩,占1.3%,其它用地面积1.3万亩,占0.8%。现有国家和省级公益林面积84.18万亩。活立木蓄积594万立方米。

三、野生动植物资源。全县植物种类繁多,仅木本植物有88科237属约500余种。主要经济树种有杉木、马尾松、黄山松、柏类、檫木、槠类、栎类、南酸枣、枫香、泡桐、油桐、板栗、山茱萸、青檀、山核桃、枣、油茶、乌桕、桃、李、柿,竹类的毛竹、水竹、淡竹、刚竹、桂竹等,珍稀树种有香果树、花榈木、红椿、三尖杉、粗榧、鹅掌楸、樟树、连香木、银杏、厚朴、杜仲等。此外,林下还生长着大量的药用植物,如黄连、七叶一枝花、丹参、半夏、夏枯草等。境内还分布有大量的古树名木,现登记在册的100年以上名树古木有1300余株。
全县野生动物约有72科173属约246种,属于国有一、二类保护的动物有云豹、金钱豹、梅花鹿、黑麂、白颈长尾雉等29种。
四、资源保护。近年来,我县确定生态优先发展战略,对森林资源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措施,相继出台了《石台县天然阔叶林资源保护管理规定》、《石台县天然阔叶林保护管理考核办法》等一系列相关政策,加强天然阔叶林资源保护。编制了《石台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村、组、到农户、到山场,坚持在重点防火时段,对重点防火区域、重点防范人群加强监管,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了森林火灾的发生,维护了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认真抓好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适时开展林业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林区秩序稳定。2016年在全县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中选聘842名生态护林员,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五、造林绿化。“十二五”期间,我县先后实施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长防林、中央造林补贴试点、中央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等一系列林业重点工程。五年累计完成人工造林2034.1公顷,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现有林培育4521.7公顷,中央森林抚育试点项目2266.7公顷,封山育林(含续封)3080公顷,新建育苗基地91.9公顷,义务植树137万株。共创建省级森林城镇3个、省级森林村庄31个,完成森林长廊示范段建设15公里及三边三线道路绿化提升11.6公里。

六、林业产业情况。通过调整树种、林种结构,大力发展毛竹、元杂竹、青檀、山茱萸、李、桃等用材林和经果林,我县涌现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经济的林业村。如小河镇郑村板栗、横渡镇河西水果、仙寓镇莲花毛竹、七都镇七井山茱萸等。森林旅游业和林下经济蓬勃发展。2015年全县林业总产值达到18.4亿元。林业已成为全县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之一。
七、国有林场情况。我县现有中龙山、仙宇山、黄沙坑三个国有林场,总职工为393人,其中在职职工302人,离退休职工91人。经营总面积11.229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10.68万亩。在总经营面积中,国家公益林7.84万亩,占69.8%,商品林3.39万亩,仅占30.2%。2016年来我县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林场改革。
八、牯牛降自然保护区。1982年由省政府批准建立,1988年由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石台县境内3367 hm2,占总面积的50.2%,其中核心区为1091 hm2,缓冲区1045 hm2,实验区为1231 hm2,山林土地权均属国有。

九、安徽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2011年3月开展试点,2016年8月通过国家林业局试点验收,正式成为国家湿地公园。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位于石台县境内的秋浦河上游,北起柏山渡、东至港口、南至源头,跨横渡、大演、仙寓三个乡镇。地理坐标东经117°16′38"~117°35′30",北纬30°02′05"~30°11′41"。规划总长度65.5公里,总面积1850公顷,其中,湿地面积1100公顷,林地面积516公顷,其它面积234公顷。划分为湿地保育区、湿地宣教展示区、湿地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四个功能区域。湿地公园内有鸟类15目38科111属170种;鱼类4目10科29种;两栖类2目8科20属26种;爬行动物3目10科32属49种;兽类7目14科26属33种;昆虫类11目84科261种;高等植物92科231属310种。
十、省级森林公园。经省林业厅批准的省级森林公园有杉山和目连山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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