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林业局印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
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林业工作实际,1月30日,我局制订印发了《池州市林业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指出,全局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正面教育为主、领导带头、贯彻群众路线、讲求实效的原则。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全局广大党员特别是科级和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等有关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认真落实“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教育引导全局广大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从而以党员、干部队伍的优良作风来加快推进全市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以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新成效来促进全市现代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全局教育实践活动的范围和对象为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党员,教育实践活动2014年1月下旬开始,至9月基本结束,集中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活动分三个环节开展。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重点抓好“六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动员大会,组织一次集中专题学习,进行一次廉政警示教育,学习宣传一批先进典型,开展一次集中调研走访活动,举办一次集中座谈交流。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重点组织开展“四查四评”活动。在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中组织开展“四查四评”活动,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集体议,着力查找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上的具体表现。深刻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要把整改贯穿始终,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该改的马上改,该做的马上做。在此基础上,重点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四治四改”。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
《实施方案》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池州市林业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同时从其他科室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具体承担教育实践活动日常事务。升金湖保护区管理局也要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建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二要抓好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宣传栏、活动简报等,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重大意义、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的宣传。同时,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借助“池州林业信息网”平台,设置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宣传栏,及时宣传报道活动进展情况以及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努力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要开展主题实践。要围绕本实施方案,结合林业实际和特点,在保证“规定动作”不走样的基础上,积极创新“自选动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党员干部主题实践活动,把主题实践活动作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把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四要建立联络员和信息报送制度。根据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需要,为便于工作沟通,准确掌握情况,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要确定一名责任心强、有一定文字能力的同志作为活动联络和信息编报员,具体负责本科室和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日常工作联系、相关材料报送和活动信息编报。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期间,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要主动及时向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活动开展情况,接受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