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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概况 / 池州市林业概况

池州复建三十年林业改革开放纪实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1-21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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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位于安徽省西南部,长江中下游南岸,地处北亚热带南缘,属温和湿润的亚热带季风气候,气候温暖,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16.8C,年平均降水量为1511.6mm,适宜多种动植物生长繁衍。全市国土面积8399平方公里,总人口162万,其中林区人口65万余人,占全市总人口的40%。自然格局呈“七山半水分半田,一分道路和庄园”。国土面积中林业用地面积826万亩,占国土面积的65.6%,是安徽省重点林区,三县一区均为省重点山区县。建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升金湖、石台牯牛降),省级3个(贵池老山、十八索、青阳盘台),总面积92.12万亩,占国土面积的7.43%。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青阳九华山森林公园),省级森林公园4个(东至天台山、石台杉山、目连山、九华天池),,总面积21.59万亩。国家湿地公园2个(秋浦河源、平天湖)。池州历史上曾经是森林密布、山清水秀、鱼米之乡,在社会变迁的历史长河中,屡遭战火兵燹、毁林开垦、森林灾害等破坏,森林资源逐渐减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初,全市森林覆盖率为21.28%,改革开放初期全市森林覆盖率也只有22.7 %。池州复建以后我市林业进入了一个历史高速、高效的发展阶段,在历届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池州人发扬了艰苦奋斗、不畏艰难的优良传统,大力造林育林、努力增加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发展林业产业。经过30年的持之以恒的奋斗,池州林业已渐清洗历史的灰尘,森林密布、山清水秀的历史原貌已渐展显在人们的面前,原国家领导人李瑞环到南方考察路过池州时,看到池州大地山清水秀,称之为“天然森林大公园”。

一、三十年池州林业发展历程

池州地区复建至撤地建市前(19882000年)

这是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历史上造林绿化发展最快、规模最大的时期。在此期间,完成了“七五”包干造林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了“五· 八”造林绿化规划,19911994年,通过四年的艰苦努力,以占全省2.5%的人口,完成了占全省16%的造林绿化任务,并提前一年实现基本消灭宜林荒山的目标,连续四年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随之开展了全面绿化达标活动和林业建设第二次创业,经过三年努力于1997年全面实现绿化达标,成为全省“五八”造林绿化先进市。与此同时,从1991年起,林业逐步对外开放,利用国外资金造林绿化,高标准、高质量地实施了世界银行贷款国家突破性进展造林项目、森林资源发展与保护项目、贫困地区林业发展项目和德国政府援助的中德合作长江防护林建设项目。在造林绿化事业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林政资源管理、自然保护区建设、野生动物保护均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池州撤地建市以来(20012018年)

这是林业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是林业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在这个时期,林业的发展突出“好”字,更加注重生态环境建设,更加注重森林的社会、生态、经济三大效益的同步发挥。主要表现在:由过去每年下达的几十万亩的指令性人工造林计划转变为结合工程项目下达指导性造林计划。全市重点实施了退耕还林国家重点工程、森林生态网络工程、长江防护林造林、兴林抑螺血防林、世行项目贷款造林、绿色长廊等林业重点工程,全社会办林业蓬勃发展。至2018年全市集体林地面积763.05万亩,其中公益林275.3万亩、商品林487.75万亩,森林总蓄积2928万立方米。林地面积占全省18,森林蓄积量占全省16,是全省五大山区市之一。在加强森林生态建设的同时,注重林业产业的发展。2017年全市林业产值已达291.18亿元,是建区初的290多倍。

二、三十年来池州林业主要成就

1、造林绿化成绩卓越显著

全市自1988年复建至2018年,三十年共完成造林面积395.9万亩,其中人工造林335.9万亩;完成封山育林274.8万亩;完成义务植树3977.3万株、四旁植树4420.3万株;建设森林长廊示范段193.9公里,,城市(镇)绿化1593公顷,绿化覆盖率为53.06%,江河堤渠绿化220公里,农田林网3.4万亩。点、线、片相结合的森林生态网络建设基本形成。

在造林面积中,19901994年即消灭荒山阶段全市完成造林124.9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09.6万亩,飞播造林15.3万亩,封山育林172万亩,分别占规划面积的102.3%76.2%108.4%。并于199410月顺利通过国家级灭荒核查验收。在实现基本消灭荒山之后,全市绿化达标于1997年如期实现,据当时省对各县核查验收结果统计,全市林业用地绿化总面积725.5万亩,绿化率为93.5%;疏林地面积仅占林业用地面积1.9%;国省道和县乡道绿化率分别达到76.9%72.9%;县城区和建制镇区绿化覆盖率分别为25.8%15.1%,公共绿地绿化率分别达到97.8%95.7%,人均公共绿地分别达到14.27平方米和4.2平方米。“五·八”造林绿化规划如期实现,为池州于1996年和1997年先后被国家批准为国家生态经济示范区和中国二十一世纪议程可持续发展战略试点地区以及生态安徽试点市奠定了基础。2013--2017年完成幼林抚育35.8万亩,完成中龄林及近熟林抚育45.9万亩;累计完成新造林25.8216万亩;道路总绿化1076.701公里;城市绿化面积2643.83公顷;主城区绿化总面积1338.04公顷。

基地建设初具规模。30年建成各类用材林和经济林基地183.1万亩,占人工造林57.1%19881990年,全市营造速生丰产林20.7万亩。1991年以来,全市累计完成世行货款一、二、三、四期工程基地造林57万亩;完成德援一、二期项目基地造林21.6万亩;完成长江防护林10.1万亩、兴林抑螺林3.5万亩。目前这些林分已郁闭成林,长势良好。池州大地无山不绿、有水皆清,天蓝、山绿、水美。为全市森林资源的持续稳定增长和生态文明建设奠定的坚实的物质基础。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全国森林旅游城市推动作用明显。2011年初,池州市开始谋划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20115月,委托国家林业局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编制总体建设规划,同年10月,市委、市政府成立了高规格的池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同时设立了创森日常工作机构,各县、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和办事机构。201212月,市创森指挥部向国家林业局提交了申请验收评审报告。201381-5日,国家林业局组织专家对池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进行实地验收,并获得专家一致好评。2013918日,池州市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成为安徽省首个“国家森林城市”。创新森林生态产品推广途径。2017年在全国森林旅游节上获得首批“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称号。

“林长制”工作稳步进行。截止2018年上半年,全市共建有党政领导造林绿化点41处。出台了我市《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方案》和督察、会议、考核、信息、宣传等五项制度,全市共设有市级总林长5人,林长12人;县级总林长18人,林长43人;乡镇级林长313人,村级1186人。各级林长达1577人,我市5个县区、56个乡镇、622个村全部制定出台林长制工作方案。设立市级林长公示牌12块,大型广告牌3块,其他林长公示牌849块。

2、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

在大力发展造林事业的同时,全市加大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1990年全市实行了森林采伐全额管理制度。市县区依据省政府批准下达的森林采伐限额计划,严格木材采伐和运输管理,强化检查监督机制,把森林资源消耗控制在限额之内,使消耗量低于生长量。同时加强林地管理,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审批制度,防止林地逆转,精心组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实现了全市有林地面积、森林蓄积和森林覆盖率的同步增长。到2018年,全市有林地面积已达734万亩,全市森林蓄积量为292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59.75%。与1988年地区复建初期相比,有林地面积增加262.9 %,森林蓄积量增加273.5 %,森林覆盖率净增33.8个百分点。人均林地4.53亩、人均蓄积18立方米,均高于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

野生动物资源得到进一步保护。1988年《野生动物保护法》颁布以来,每年市政府(行署)坚持组织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执法检查;林业部门在广大城市和乡村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知识,不断加大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查处力度,全社会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国家级九华山森林公园、牯牛降自然保护区和升金湖湿地保护区建设日臻完善,。30年来,境内生态系统良好,生物多样性丰富。有维管束植物2800多种、木本植物1100多种;水生、陆生脊椎动物556种,其中鸟类近300余种,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有69种。每年在我市越冬的珍稀候鸟有70余种,达10万多只。

3、林业“三防”逐步提升

林业“三防”(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防止乱砍滥伐)是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林区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自1988年以来,各级林业部门以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林业“三防”不断强化,逐步提升。

森林防火工作倍受历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长期坚持行政领导负责制,细化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实行市、县(区、管委会)政府领导和林业局班子联系县区、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护林员包山场地块分片包保责任制;坚持宣传教育为先导,努力营造群防群治氛围。通过印发宣传制品、开设中小学防火课、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进村庄、入农户、进学校,宣传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坚持灾前防范为主,加强森林火险监测预警。制定实施了《池州市森林火险预警响应实施细则》,利用地方气象预警平台,及时发布高火险警报,分级落实预警响应措施,突出抓好重点人群、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期监管措施的落实;坚持依法从严治火,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制度。先后制定印发了《池州市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意见》、《池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池州市森林火险预警响应实施细则》、《池州市森林防火工作值班制度》等一系规章制度;坚持以项目为支撑,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先后争取实施了国家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一、二、三期及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新建林火野外视频监控点34个,固定宣传碑牌1120块,专业队伍营房12座,3450平方米,物资储备库26座,1470平方米,营建生物防火林带370公里,购置了必要的扑火器材物资,并建成市及县、区森林防火指挥调度中心;坚持以队伍为保障,不断提高火灾处置能力。制定下发了《池州市加强乡镇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推动队伍达标建设。全市共建有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95支,1666人(县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8支,271人,其中,省地共建3支,150人),专职护林员1825人、兼职1701人,形成了一个系统化的有特色的全民扑火救灾队伍;坚持部门配合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明确落实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密切与各部门单位间的配合协作,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合力。森林火灾防控综合能力不断提升,森林火灾受害率逐年下降。据统计,19872017年,全市年均发生森林火灾17次,年均受害森林面积34公顷,年均森林火灾受害率0.12‰,分别比1970年—1986年,年均发生森林火灾35次,受害森林面积137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0.51‰,下降51.4%75.91%76.45%,并且还涌现出一大批荣获全国和全省护林防火先进单位和个人。

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是全市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林业部门一项重要工作。全市现有市、县(区)两级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机构6个,1994年,省政府批准全市16个木竹检查站内增加森林植物检疫内容及站牌,2002年省政府批准设立九华山森林植物检疫专职检查站。20002003年,国家林业局先后授予我市5个市、县两级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为国家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标准站(不包括九华山森防站)。20012003年,国家林业局先后授予东至、青阳、石台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为国家级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2003年省林业厅授予贵池区森防站省级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到2017年底,全市现有专职森林植物检疫员40名,兼职检疫员152名,专职测报员55名,兼职测报员34名。基本建立了森林病虫害监测、检疫、防治队伍体系。防治检疫设备不断完善。全市森防检疫机构现配备森林病虫害森林植物防治检疫工具车5台、摩托车3台;配备防治器械82台,建设防治物资储备库1个,市、县森防检疫机构森防检疫用房近500平方米。1988-2017年,全市防治森林病虫害450万亩次,有效控制了松毛虫、杨树天牛、杨树食叶害虫、竹类害虫等常规森林病虫害的发生和危害,有效控制大面积森林病虫害的发生,保护了造林绿化成果和九华山、牯牛降和全市大面积森林资源安全。2007年,市林业局制定了《池州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应急预案》,2017年又再次修订该预案。目前,我市已初步具备了应对大面积常规森林病虫灾害的能力。林木种苗产地检疫率逐年提高,由1988年的不到70%提高到201796%以上。以防控松材线虫病等为重点的外来危险性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不断加强。全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逐步转向促进森林健康,培育健康森林,更加注重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和森林病虫害的无公害防治,无公害防治面积由不到60%提高到85%以上。

加强森林资源源头、运输管理和森林案件的查处,是制止乱砍滥伐、保护森林资源的主要措施。森林采伐实行总量控制,伐前设计、伐中监督、伐后验收。省批木竹检查站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维护和促进木竹正常流通。森林公安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机构逐步建立健全,目前,全市经批准设立的25个森林派出所,已组建24个,现有在职民警155人,基本覆盖了全市所有林区。自池州复建以来,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查处(侦破)各类森林案件18963起,侦破各类森林刑事案件1486起,查处林业治安案件1450起,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6126起,收缴木材41256立方米,挽回直接经济损失 2.3亿多元,有力地保护了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了林区秩序稳定。

4、林业产业发展壮大

在生态优先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利用林业资源,发展林业产业是发展林业的目标之一。自1988年以来,全市在发展用材林、经济林的基础上,积极引导推动花卉苗木、木竹深加工、森林旅游、森林食品等林业产业的发展。截止到2017年,花卉苗木产业已具规模效应。全市花卉苗木基地达10.68万余亩,苗木生产能力达3千多万株,其中,千亩以上苗木基地15处,百亩以上基地超百个,拥有盆景10万余盆(含地栽),总投资近10亿元,圃地产值近30亿元。从事苗木生产和销售人员近5000人,年销售额约3亿元。基地现有培育树种达160余种,基本上形成了以318206国道沿线为主线,以省道325221、殷石线、殷查线为支架的点、线、片面相结合的花卉苗木基地分布带。木竹加工产业迅猛增长。全市木竹加工企业发展到近800家,年生产锯材、木片、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细木工板、木地板、卫生筷子等八大系列产品,产量达224万立方米,产值53.8亿元。全市目前产值亿元以上的林业企业3家,获“安徽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称号的骨干企业34家,在林业龙头企业带动下,我市林业总产值由“九五”末的4.4亿元增长至2017年的291.18亿。安徽鸿叶集团、池州金品西山枣业等企业成为拉动我市林业产业迅猛增长的“龙头”。森林旅游产业方兴未艾。我市以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为指导,将“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森林旅游休闲康养发展迅猛,安徽省九华山莲花峰生态园有限公司获批第三批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单位,已成为苏、浙、沪等大城市休闲度假首选地。牯牛降、升金湖、大历山、秋浦河漂流等一系列森林旅游产品相继开发成功,2017年森林旅游产值达107亿元。林业优质品牌不断成长。伴随着优质茶业、森林食品业(食用菌、山野菜为主)、竹业、苗木产业和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的快速崛起,全市林产品品牌建设有了较快发展。石台“天方”茶叶获全国著名商标;全市还拥有“节节红”板栗、“历山佛桃”、“山野”茶油、“雾里青”茶叶、“天鹅云尖”茶叶等省级优良品种和名优品牌;其中“九华黄精”入选安徽十大皖药。市林业局积极推动林业产业优质品牌发展,马衙街道茶山村姜超、池州天龙创野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引进栽植安吉白茶,营造示范基地1000余亩,并结合林下中药材种植,打造特色乡村生态观光旅游。东至县方跃华流转山场近千亩,发展立体林业,在山上栽果树、在树下搞养殖,集旅游生态休闲发展于一体。石台县2010年出台了《石台县食用菌用材及生产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林菌模式200亩,900余户、400万棒。青阳县委县政府专题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九华黄精产业的实施意见》文件,县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资金作为专项资金,大力推进黄精种植基地建设,培育黄精新品种,倾力打造九华黄精十大皖药和森林生态产品生产基地。全社会社会资本投资林业的大户和企业越来越多,投资规模不断攀升。建成国家森标产品生产基地创建试点市。2015年荣获全国首批“国家森林生态产品生产基地”称号。率先创建成功西山焦枣、九华黄精等全国首批国家森林生态产品基地。全国唯一的“森林生态产品电商交易平台”—“大森林商城” 落户池州并成功上线交易。到2018年底计划实现生态林企上线3000家以上,林产品10万种,交易额突破五十亿元,提供就业机会2000个。2018年,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在陕西西安授予我市“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生产基地创建试点市”奖牌。这是继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电商交易平台正式落户后,我市在推动林业产业发展和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方面获得的又一殊荣。

5、林业效益逐渐突现

随着造林绿化事业的大力发展,有林地和森林蓄积量的不断增加,林业的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日渐显示。全市水土流失面积得到有效控制,自然灾害不断减少,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涌现出新中、红桃、肖坑、朱备等一批生态建设示范村。农民在发展林业中得到了实惠,截止2017年,林下种植类面积达到366800余亩,林下经济总产值达42.3亿元,占林业总产值的14.52,同比2012年全市林下经济总产值的12.57亿元增长近2.5倍,比2001年林下经济总产值增长了10倍。2014年我市山区农民人均林业综合收入为3936元,截止2017年达到近5000元,农民收入中林业比重由21%提高到27%。林下经济已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新的增长点。

6、坚持“绿水青山”的发展理念

2017年市林业局组织通过了国家林业局对平天湖国家湿地公园的试点验收。制定出台了《升金湖流域综合管理规划(2018-2022)》。市林业部门先后争取资金8500万元,实施了保护区补助、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开展了退耕还湿、农作物补偿、生态修复、环境整治、增殖放流等工作。流转保护区内土地14000余亩,种植芡实5038亩,为候鸟提供优质的栖息觅食环境;在升金湖核心区种植水生植被约5000亩,提高了湖区的生物多样性,净化湖区水质;实施湖区增殖放流工作,首批已投放鲢、鳙鱼苗10万斤。针对中央关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升金湖保护问题,我局专门以升金湖为重点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整改方案。2013年至2018年,共是拆除升金湖围网约70万米,拆除管理用房7000多平方米;收缴清理各类船只2000余艘,清理水产养殖(含低坝高拦)活动28处;安置专业渔民1331名,为专业渔民建立了社保制度和培训机制,缓冲区44户专业渔民安居房已全部签订协议、拆除40,4户正在搬迁,并将实验区专业渔民安居房搬迁列入首批正在制订的生态移民规划;拆除畜禽养殖(含放牧)场34处,拆除养殖场房2万多平方米,并进行复绿;拆除工业企业8个、旅游和农家乐项目11个,拆除面积4万多平方米。在保护区主要路口埋设户外宣传标牌9块、金属警示牌6块、埋设界桩1400根。

三、复建三十年池州林业建设经验

1、领导重视,持之以恒

林业的发展离不开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池州是全省重要林区之一,历届党委、政府把发展林业作为振兴池州的一项重要举措,把林业工作摆上重要工作位置,一任接一任地干,一步接一步地完善提高。池州复建之时,池州荒山面积达300万亩,全省东至、贵池2个万亩荒山大户都在池州。原地委、行署审时度势,根据池州区情,明确提出“不会治山治水就不会治区”的工作思路。1989年全省山区工作会议在池州石台召开,时任省委书记卢荣景在会上提出“远学广东,近学新中。用8年时间绿化安徽”。池州地委行署及时作出“五年消灭荒山,八年绿化池州”的决定,行署与各县市处签订“五八”造林绿化任期目标责任书,各级党政领导当担起“五年消灭荒山,八年绿化池州”的重任,行署和各县都成立了高规格的绿化领导小组。行署和县级领导带头建立造林绿化示范点71个,造林面积达15.6万亩。同时,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常抓不懈,以顽强拼搏的精神,精心组织实施“五八”造林规划的每一个战役,于1993年池州提前一年实现了基本消灭荒山,1997年按期实现绿化达标。撤地建市后,第一届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实现“五八”造林绿化规划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以青山清水为本走绿色现代化之路和建设“生态强市”的战略目标。先后印发《关于建设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实施意见》、《池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加快池州林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林业建设以生态建设为中心,以增加农民收入为落脚步点,以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为抓手,以全社会办林业为动力,大力实施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兴林抑螺血防林、世行和德援项目林、森林分类经营等重点工程。林分的质量得到提高,森林资源得到保护,生态环境得到改善。2006年,新一届市委、市政府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出了“生态立市”战略目标。更加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注重林业产业的协调发展。按照建设“山为骨架、水为肌肤、生态为根、文化为魂的独特城市”,高起点规划,大手笔建设,建成一批高规格的城市森林公园和绿化大道。并作出了对公路、河流沿线视野范围的山场林分严加保护的规定,出台了《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为池州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林业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有力地推动池州林业产业的发展。20173月我市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受到省督察组的充分肯定。20176月,我市荣膺全国首批“森林旅游示范市”称号。2018年上半年成功争取我市青阳县南阳林场入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首批“国家森林小镇”建设试点名单(全国仅50个),2018年东至县在全省率先颁布了《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管理办法》,受到省委李锦斌书记的点名表扬。

2、全党动员,全民动手

林业的发展离不开全社会的参与和全民动手。在“五八”造林绿化期间,面对百万亩荒山,池州人民不畏艰难,迎难而上。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广大农民群众投入“义务工”、“积累工” 参与,一场波澜壮阔的造林绿化运动在池州大地蓬勃兴起。实行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封山育林并举,并分别组织了东至“911”、“912”、贵池轿顶山、石台“3131”和青阳南线等造林绿化大工程,开展了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等多种形式的造林绿化大会战,涌现出男女老少齐上阵、万人会战万亩山的感人场面。与此同时,各级共青团、妇联、人武部等部门,积极发动广大青年、妇女和民兵参加造林绿化,营造一批“青年林”、“三八林”、“民兵林”等基地,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广大职工和城市居民涌跃投入到造林绿化事业中。2000年以后,广大林农群众又积极投入到退耕还林、德援二期、世行贷款三、四期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仅退耕还林涉及到11万农户、人口达50多万人。

近年来,我市又先后开展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和绿化模范城市等一系列创绿增绿行动,累计造林38.636万亩,建设省级森林城市1个、森林城镇22个、森林村庄240个, 森林长廊示范段193.9公里,先后共实施了城镇、道路、村庄等森林城市重点绿化工程217项(处)。进行古树名木挂牌活动,对全市4000余株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同时,全市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主题,成功举办7届“全国绿色运动会”和首届池州·国际马拉松邀请赛、首届健康中国(池州)论坛、首届杏花村文化旅游节、全国林产品绿色发展论坛等一系列全国性赛事和活动,每年发动市民参与各项赛事和活动志愿者达10余万人,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感同身受、反响强烈。森林生态建设持续成为全社会的焦点和热点,城市森林建设得到了池州广大市民广泛而持久的支持与赞誉!

3、国家扶持,投入增加

林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投入。据统计,19881997年全市林业投入合计36237万元,其中,部省无偿投资3180万元,国内贷款2720万元,利用外资6917万元,各级财政配套250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及投劳折款2120万元,市县自筹及义务工折款18800万元。而“十五”期间,五年全市林业净投入资金达3.5亿元,相当于前十年林业投入之和。在这五年林业投入中,国家预算达1.9亿元(是前十年部省投资的六倍),国内贷款1.1亿元,利用外资0.27亿元,其它资金0.23亿元。“十一五”期间,林业规划投资金达22亿元,“十二五”期间,国家对退耕还林、公益林、兴林抑螺林的补助和林业基本建设工程每年达到1.6个亿,林业贷款资金达8个亿。“十三五”期间,全市共成功创建国家林下示范基地1个(池州天源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全国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家(石台县怪潭生态游专业合作社、安徽盛秋青檀专业合作社),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4个,申报省级合作社23家;设立5000万元的旅游产业培育发展基金,加快景区开发、基础设施、配套服务设施和旅游商品开发建设。开展市级林下经济示范点和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建设和评选活动,共评选市级林下经济示范点81个,示范社75个,进行授牌奖励、示范带动。各县区均成立相应组织,确定专人负责。每年市财政在市级预算涉农资金中整合安排50万专项资金,支持林下经济发展和专业合作社建设,开展奖励补助和项目支持,各县区财政设立了不少于100万元的专项扶持资金实行以奖代补。同时,整合扶贫开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扶持、林业、农业财政贴息贷款等项目资源,重点支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和支撑保障体系建设。随着国家对林业投入的增加和民营资本对林业的投入,林业事业将得到更好更快地发展。

4、加强管理,科技支撑

林业发展离不开有效的管理和科技支撑。各级林业主管理部门在当好党政领导的参谋,大力发展造林绿化事业和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同时。在林业队伍建设上,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服务体系。一方面加强基层站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区近几年每年都投入大量资金,改造和新建基层站所办公和居住用房,新增办公设备,稳定队伍,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加强培训教育。每年市林业局在都组织职工参加林业执法资格考试,对考试中成绩优秀的个人给予奖励,通过考试,增强了基层站所广大员工的执法素质和执法管理意识。在营林事业上,各地注重科技兴林战略的实施。大力推广应用先进实用的林业技术,ABT生根粉在全市造林育苗中已经得到广泛应用,芽苗移栽、菌根育苗、烟雾剂防治森林害虫等都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世行项目中的中试林、示范林、水土保持对比试验林、施肥试验以及杨树品种栽培试验等林业科技推广和试验项目也取得了较大成果,有的获得了省科技成果和省科技进步奖。这些技术的推广应用,对提高造林成活率、保存率、林林生长量和森林资源的保护起到保障作用。同时还培育出了“节节红”板栗、“历山佛桃”林木新品种,获得了省级优良品种的认定。林业生产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

5、深化改革,活力增强

林业的发展需要改革,需要新生力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特别是2001年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林业改革,鼓励全社会办林业的实施意见》出台后,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引导、扶持和鼓励社会办林业,加大内引外联的力度,使个体承包、联户经营、反租倒包和荒山荒滩拍卖等多种经营形式有了很大发展,使全市非公有制林业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林业建设步入了快速发展轨道。2010年至2018年期间全市发展各种类型林业大户达82800多个,造林面积达77.13多万亩,占造林面积的70%,吸纳社会资金达16亿元,有效地增加了林业投入,为林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各地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因势利导,积极稳妥地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全市共培育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评估机构14家,通过转让、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等方式开展的林权流转面积达43.99万亩,流转林地8079宗。面积,流转交易金额74600万元。林权流转不仅加快了全市造林绿化步伐,而且盘活了林木资产,增加了林农收入,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2004年市政府印发了《池州市林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市委市政府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06月主体改革基本结束后,市委、市政府又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林权流转。这将为林业分类经营,商品林走向市场经济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三十年来,池州林业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和经验将永远激励着池州人投入到千秋伟业的林业事业。展望未来,信心百倍。池州人将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保护森林生态为中心,以发展林业产业为促进点,实行林业的整体推进,全面发展,努力打造“三优”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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