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王云波来池州市青阳县调研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省林业局二级巡视员周根土参加调研。市林业局副局长、市林长办副主任丁文,青阳县县长、县级总林长巩文生,青阳县副县长、县级副总林长祝和平,青阳县林业局局长、林长办主任韩林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调研了青阳县森林旅游示范体制机制建设、国有林场改革转型发展、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点规划情况,听取了市、县两级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工作报告。
调研组指出,青阳县作为我省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30个建设点之一,通过林长制改革和林业建设的实践创新,具备探索建立森林旅游示范机制、建立林木采伐“放管服”管理机制的优越条件。青阳县要借助森林公园建设,进一步发挥文化旅游优势,形成建设成果。池州市各级、各部门要多联系多沟通,加强工作交流,共同研究推进,高质量完成示范区先行区建设,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
调研组表示,省文化和旅游厅作为池州市青阳县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点的牵头联系单位,将大力支持青阳县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展森林旅游示范体制机制建设,并将为青阳县发展森林旅游产业提供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