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池州市林业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银保监会池州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池州市中心支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的通知》,将进一步巩固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大力拓展公益林经营保护主体融资渠道,创新金融产品,支持农村金融信贷,积极推动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有效缓解了“融资难、融资贵”,打通了公益林质押贷款融资最后一米。
我市公益林共274.9万亩,占全市林地面积35%,公益林补偿收益达到4123.5万元,公益林补偿资金已经成为广大林农稳定收益的重要来源。围绕聚焦金融服务林业,着力释放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效益,做好“活绿”大文章,加快“绿水青山”到“金山银山”的转化。
一是建立部门信息交流和会商机制。市林业局、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池州银保监分局、人行池州市中心支行建立季度会商机制,就公益林融资、天然商品林融资问题进行磋商,各县要比照市里要求建立会商机制。
二是建立名单推送机制。市林业局负责摸排全市公益林融资、天然商品林融资需求人和企业名单,及时向人行池州市中心支行提供,人行池州市中心支行负责安排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对接。
三是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推进公益林融资工作。各县区林业部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的指导意见》办理贷款和质押登记等工作,有条件的县区要成立风险补偿基金,积极推进公益林融资工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要求办理相关贷款,不得无理拒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