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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林业局积极开展食用林产品监测工作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东至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1-07-06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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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我县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我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县林业局全面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落实主体责任。监督食用林产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落实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推动食用林产品经营者诚信自律,建立健全食用林产品进、销货台账。

强化质量监管。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县牡丹籽、油茶及其产地环境土壤的抽检工作,林下中药材生产重点区域的种植基地抽检工作。组织开展县级抽检,同时积极引导鼓励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种植大户开展自检工作。加强食用林产品抽样检验结果的综合运用,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促进源头治理和行业自律。

创建标准化基地。引导特色林产品生产企业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池州市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规范生产行为,实行标准化生产,严控在食用林产品生产过程中化肥、农药、除草剂和激素的使用,推进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森林生态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示范带动食用林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水平。

加大宣传力度。在新形势下,充分运用宣传标语、宣传栏、微信群、QQ群向广大群众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力量,努力营造群策群力、社会共治的局面,着力提升公众对食用林产品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业务人员监管能力和业务素质,组织各基层单位业务人员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与技术培训,解读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监督管理制度,讲解了食用林产品安全监测技术规程和操作规程,共培训5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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