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地勘界成果的通知》(林保函〔2022〕134号)的要求,依据《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规范》及相关批复文件,九华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委托相关单位开展了九华山风景名胜区勘界工作,编制了《九华山风景名胜区勘界报告》,并于2022年8月22日通过池州市林业局组织的专家评审,现将《九华山风景名胜区勘界报告》予以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9日-2022年9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池州市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联系人:江飞
联系电话:18256666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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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九华山风景名胜区勘界报告》
池州市林业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