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余年的山场权属纠纷终于解决了,我的林权证终于能发下来了!”近日,东至县葛公镇永正村二组村民杨德权说起这场长达40余年的山场权属纠纷被化解时的情形依然激动不已。
时间追溯到上世纪七十年代,位于葛公镇永正村二组与三组交界处、总面积约86亩的山场权属产生争议,经原洪方公社、葛公区区委、“三定”工作组多次调解及县法院初裁未果,1981年,林业“三定”后葛公镇永正村两组未按规定将争议山场登记发证,2009年因林改换发证引发争议再度升级,期间葛公镇人民政府与林业部门多次组织调解,由于双方各执一词、均不让步,一直未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就此僵持13年,受争议影响不能下发林权证村民杨德权于2022年4月1日将此山场纠纷事项通过皖事通“APP”进行留言上访,葛公镇政府和葛公镇林业站收到留言后高度重视,迅速出动着力破解积案。
寻根问诊,明确积案情况。由葛公镇人民政府和林业站组成的专班小组多次到争议山场现场实地勘踏,走访当事人、村干部,调阅自1981年以来的山林所有权执证存根、林权争议双方权属证明、林业三定工作组对争议双方权属说明等材料,了解案件发展脉络;绘制山场地形图,分析研判界定山场权属。
多头调解,打破积案僵局。葛公镇会同林业站当面接待争议当事人6次,上门走访10余次,了解当事人诉求,倾听当事人主张;加强与村干部沟通,分析研究症结所在,针对双方当事人诉求,拟定多个化解方案,会同村干部主动上门做好解释工作。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讲人情、讲政策、讲法律,逐渐叩开当事人心扉,接受调解,争议案件破冰。
协议达成,积案圆满化解。在葛公镇政府、林业站及村书记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多轮调解,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最终形成了《人民调解协议书》,争议山场的承包经营权永久归永正村三组集体所有,依程序登记发证,二组村民冯巧枝等4户永久放弃该争议山场的承包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并给予补贴共计41280元。至此,这起历史遗留山场权属争议得到化解。
“在葛公镇政府带领下帮助村民协调解决了这起痼疾,我也感到十分荣幸,今后我会继续担当作为,一如既往做好林业工作,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葛公镇林业站站长余兵旺如是说。
此次陈年积案成功化解,得到了当地政府以及群众的好评,保护了群众的利益,维护了葛公镇林区稳定,为今后化解此类纠纷提供了好的范本。
(撰稿人:余兵旺 审核人:姚艾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