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地勘界成果的通知》(林保函〔2022〕134号)的要求,依据《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规范》及相关批复文件,齐山—平天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委托相关单位开展了齐山—平天湖风景名胜区勘界工作,编制了《齐山—平天湖风景名胜区勘界报告》,并于2022年8月26日通过池州市林业局组织的专家评审,现将《齐山—平天湖风景名胜区勘界报告》予以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9日-2022年10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我局。
联系人:鲍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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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齐山—平天湖风景名胜区勘界报告》
池州市林业局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