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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2-11-11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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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中央第五巡视组巡视安徽省时指出的‘安庆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池州段)基础建设不够完善’问题,整改任务为‘做好池州段勘界立标、矢量数据采集及日常管理工作’,虽未超过整改时限,但整改进展较为缓慢。”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池州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中央第五巡视组巡视安徽省时指出的安庆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池州段)基础建设不够完善问题,整改任务为做好池州段勘界立标、矢量数据采集及日常管理工作,虽未超过整改时限,但整改进展较为缓慢。

、整改实施主体

市林业局、贵池区委、区政府,东至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依据勘界成果、预设定标点数量和规格,对安庆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池州段)设置和维护界碑、标志物及有关保护设施。

2.推进安徽安庆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池州段)管理站机构建设,全面负责江豚保护区(池州段)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3.明确、细化安徽安庆江豚自然保护区(池州段)管理站工作职责,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四、目标任务

1.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规范》中勘界立标的有关要求。

2.设立专门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五、完成时限

2022年底

六、整改完成

1.安庆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已于2021年4月经省林业局批复。

2.2021年12月,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同意设立安庆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池州管理站,编制3人,人员已全部到岗到位。贵编〔2022〕33号文件同意设立安徽安庆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贵池管理站,目前已明确专人负责管理;(东编2022〕20号)文件同意成立东至县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核定人员编制23人,下设江豚保护站、股级建制。

3.安庆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池州段)勘界立标工作已完成并按《勘界报告》要求,埋设了界碑和界桩。

4.已制定完善安庆江豚自然保护区相关管理制度并印发至贵池区、东至县管理分站,全面加强保护区日常巡查监管。

如对该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1111日至20221117日,共5个工作日)向市林业局和市委编办反映

 

        监督电话市林业局   2828110

       市委编办   3393054

       电子邮箱:1020900242@qq.com;1063540376@qq.com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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