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地勘界成果的通知》(林保函〔2022〕134号)的要求,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对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了勘界工作,编制了《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报告》,并通过我局组织的专家评审,现将《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报告》予以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0日-12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馈市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联系人:江飞;联系电话:2828110
邮箱:1020900242@qq.com
附件: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报告
池州市林业局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