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荐全市2022年度林业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池林办字〔2023〕17号),经基层推荐和基层公示、初审等程序,确定了11名先进个人为拟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
裴孝华(贵池区林业局资源管理科 科长)
朱锦州(贵池区林业局造林经营站 站长)
何忠稳(贵池区梅街林业工作站 站长)
汪樱桃(平天湖风景区林业工作站 高级工程师)
付学理(东至县林业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久春(东至县尧渡镇林业站 站长)
陶俊俊(石台县仙寓林业站 副站长)
陈 峰(石台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办事员)
徐朝明(青阳县丁桥镇林业工作站 站长)
左新祥(青阳县庙前镇林业工作站 站长)
柯国杰(九华山风景区农林水利局林业科 负责人)
公示期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池州市林业局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66-2812274。
池州市林业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