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池州市2023年度林草种质资源普查(调查) |
财政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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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
8万元 |
项目概况 |
池州市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于2022年启动,2025年上半年提交普查成果。2023年市级重点开展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草种质资源普查,并提交相应的专项普查成果;同时指导、检查、汇总三县一区和九华山管委会2023年度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并做好维护管理省种质资源信息系统中池州市种质资源数据库及市级数据上传工作。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项目是否分包 |
否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植物分类学、树木学、林学专业的专家;(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或林业咨询技术服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项40%资金,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内容,经考察论证已完成约定的工作后再支付合同款项的30%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支付合同剩余款项。 |
服务地点 |
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
服务期限(工期) |
2023年3月 至2023年12月 (共9个月)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否 |
是否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 |
否 |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
否 |
本项目主要标的 所属行业 |
林业 |
履约保证金退还 时间 |
无 |
拟采用的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分值设置:技术分85分,价格分15分) |
一、项目概况
池州市林草种质资源普查(调查)项目,2022年启动,通过2年时间进行普查,全面摸清池州市林草种质资源本底,到2025年上半年建立市、县两级林草种质资源数据库,提交全市林草种质资源名录及保护和利用分析报告等普查成果。池州市2023年度林草种质资源普查,主要是开展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草种质资源普查,提交相应的专项普查成果;同时指导、检查、汇总三县一区和九华山管委会2023年度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并做好维护管理省种质资源信息系统中池州市种质资源数据库及市级数据上传工作。
二、服务需求
(一)服务地点
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二)服务内容
1、制订《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草种质资源普查技术方案》,报市林草种质资源普查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审查同意后实施。
2、组织专家和调查人员成立普查组,负责开展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草种质资源普查,采集草种质资源标本300份,提交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草种质资源专项普查分析报告、草种质资源名录及保护和利用方案等普查成果。
3、指导、检查、汇总2023年度三县一区和九华山管委会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反馈各地普查过程中技术、质量问题,并提出相应整改意见。
4、维护管理2023年省种质资源信息系统中池州市种质资源数据库及市级数据上传工作。并承办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服务期限
2023年3月至2023年12月(共9个月)
(四)服务方法
采用资料查阅、知情人访谈收集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草种质资源资料,按照《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草种质资源普查技术方案》开展面上踏查、线路调查、样地调查、重点核实(专项调查)完成外业普查工作,做好外业数据记录、标本采集和保存及数据上传。普查中如需变更既定线路及样地,应做好变更论证并附论证文件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五)绩效目标
(1)全面完成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野生、人工栽培及引进的草种质资源类型、数量、分布等情况的调查,并对在普查中发现的新、优和国家二级以上保护草种质资源完成相应的专项重点调查。
(2)根据全省林草种质资源普查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建立市级林草种质资源数据库,完成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草种质资源普查信息数据平台录入工作。
(3)完成300份草种质资源(DNA分析样品材料)标本的采集、制作和安全保存。
(4)完成指导、检查2023年三县一区、九华山管委会林草种质资源工作不低于15次。
三、成果要求
(1)提交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草种质资源原始调查表、数码照片、分布图件(格式:jpg版)等技术资料1套,草种质资源实物标本300件。
(2)提交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草种质资源普查成果报告(包含成果图:比例尺不小于1:15万)。
(3)印制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草种质资源名录及保护和利用方案精装本20套,并提交电子版。
(4)提交2023年全市种质资源普查阶段性工作成果总结报告。
四、验收方式及标准
验收主体:池州市林业局
验收方式及标准: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磋商文件规定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验收时间:采购人在供应商提出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以采购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签订合同为准。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所报价格包含人工费、资料费、服务费、交通费、打印费、税费、磋商文件要求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六、其他要求
1、树(草)种名录要求。本项目所有林木(含草本类植物)名称均应按照《中国植物志》使用的系统排列,名录按照《国际植物命名法规》和《国际栽培植物命名法规》要求,新分类群体应提供具体出处(或参考文献)。
2、保密工作要求。林草种质资源涉及生态、生物、物种、粮油、能源等战略性安全,实施过程中所有涉及植物物种资源、植物遗传资源、林草种质资源、基地、苗圃等名称、名录、数据信息未经省级林木种苗主管部门允许,一律不得对外发布,一律不得用于论文发表、著作发布、科研实验等。
3、人员配备要求。为保障项目质量,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植物分类学、林学、树木学等相关专业知识人员,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2人。
4、安全保障要求。项目成交供应商在林草种质资源调查等环节,需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在做好普查工作的同时保证调查人员人身安全,要统一为野外调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技术规程与规范
(1)《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技术规程》(DB41/T 1489-2017);
(2)《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原则与方法》(GB/T 14072-1993);
(3)《林木育种及种子管理术语》(GB/T 16620-1996);
(4)《林木种质资源共性描述规范》(LY/T 2192-2013);
(5)《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目录》;
(6)《林木种质资源管理办法》;
(7)《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林种函〔2022〕250号);
(8)《安徽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技术手册》。
八、投标响应文件的提交
1.时间:2023年4月17日上午8:00起至2023年4月21日17:30止;
2.地址:市林业局种苗站。
九、评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5日上午9:30。
2.地点:池州市林业局五楼会议室
十、其它事项说明
1.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文件须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对于检查中发现密封出现问题的投标文件,取消该投标文件所属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池州市林业局
地 址:池州市贵池区百牙中路188号
联系方式:0566-2020219 邵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