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林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执法,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执法与宣教相结合,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控裁量处罚,促进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合乎人性。
完善制度体系。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进一步细化配套制度,建立完善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制度,用制度管好人、办好事。加强能力建设。
健全法制机构、整合执法队伍、配足人员力量、强化人员培训,将培训学习工作日常化、制度化,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
强化协调配合。强化与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镇政府等部门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全区林业执法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2022年来,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共办结各类林业行政案件50起,行政处罚50人次,罚款141.43万元;限期恢复林地5.15公顷;责令补种树木2560株;没收野生动物5只,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