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用林、法工委主任吴军、监司工委主任陈旭、法工委副主任吴胜权、监司工委副主任杜洪,市林业局总工程师汪文凯等一行,来我县调研《池州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思文,监司工委主任黄新勤,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沈飞,副局长张国昊陪同。
调研组一行首先前往蓉城镇五星村张家山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现场,详细询问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传播原理、疫木除治流程、除害方式、疫木安全利用及疫木监管采取的措施,并与在场人员就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随后召开座谈会,会上听取了我县贯彻落实《池州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情况汇报,对贯彻执行《条例》的创新方式方法给予高度肯定。
调研组指出,本《条例》是紧扣池州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实际,颁布的一部专项法律法规,要充分了解《条例》印发实施的重大意义。要采取形式多样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积极参与,自觉遵守执行意识。同时,《条例》实施进一步明确了乡镇、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要充分发挥单位的职能作用,将《条例》运用好、贯彻好、执行好,持续推动我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