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事情办得这么顺利,暑假过后,我家孩子就可以到心仪的学校就读了。”8月30日,解放军某部王明伟拿到女儿王奕函的贵池区实验小学入学通知书后,喜悦之情溢于言表。王明伟和妻子都是河南人,伴随着女儿即将上小学,家属决定带着孩子跟随父亲到池州随军。除了让孩子适应新环境,迁户口、找学校、转学籍等一系列手续,也让路鸣两口子忧心忡忡。
“军人子女入学是事关军心稳固的大事,凡是涉军的事必须特办,而且要办得让他们满意。”池州市双拥办得知了这一特殊的情况,积极对接市教体局,帮助王明伟的孩子解决了入学问题。
“后方”连着“前线”,解除后顾之忧,才能有效激励官兵全力投入练兵备战。近年来,随着《池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出台,“军娃”们就学遇到的各种难题,在池州都有了满意的答案。
除了给军人子女入学开“绿灯”,《实施细则》里的硬性规定还包括“就近就便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原则,既将市(区)两级好的幼儿园、小学、初中作为接收军人子女入园入学的定点学校,军人子女可以多地接受教育,可根据本人和家庭实际,在本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父母居住地、部队驻地入学享受当地教育优待政策”等硬性规定。
军属朱永会对此优待深有体会。暑假之前,她的孩子从外地随军来到池州,面临小升初入学和异地转学双重问题。“眼瞅着到了开学季,孩子是否能适应新环境?学校的教学质量不好怎么办?”这些问题在市双拥办工作人员的积极奔走下,得到了完美解决。开学伊始,朱永会的孩子不仅解决了入学和转学问题,且都安排在主城区教学资源较为优质的池州市第十一中学就读。
此外,《实施细则》还明确了对艰苦边远地区、作战部队、特殊贡献军人子女的教育优待。除了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按军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意愿入园入学,在中考录取上,其子女可按贡献程度享受录取分值的10%、5%、5分降分录取政策。
截至目前,池州市183名军人子女享受入园、义务教育优待,8人享受中考加分或降分录取政策。这些数据的背后,是全市教育系统和退役军人系统落实优待硬性规定的工作成效。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启动后,全市退役军人、分区(人武)系统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听取驻军部队意见建议,主动对接,对优待需求进行普查登记,并明确时限进行办理。如今,一套从优待范围、优待条件、入学程序等方面的完整实施方案,已经形成,给广大军人军属吃下一颗“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