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通过织牢“三张网”持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全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
压实“责任网”。以“林长制”为重要载体,全县设立林长171名、生态管护员183人,构建“县、乡(镇)、村、生态管护员”四级包干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各方责任,促进野生动物保护,形成全县上下精锐尽出的“一盘棋”格局。截至目前,共救助黄麂、娃娃鱼、白鹇、雉鸡等野生保护动物10余种30只,施救动物均恢复野外生存能力,并安全放归自然。落实野生动物保护补助项目资金30万元,野生动物救助力度不断加强。
筑牢“安全网”。联合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清风”专项行动,通过“明访+暗查”方式排查全县各类农贸市场、饭店、农家乐、养殖厂、自然保护区,查处农贸市场出售野生动物3起,没收野生动物肉类制品,处罚3人,罚款8.6万元。先后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0辆次,深入一线巡山巡林和督导检查,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销售、运输等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成立10支乡镇专业狩猎队,按照“适量捕杀,总量控制”的原则,重点对野猪危害农作物较重的50个村进行猎捕。截至目前,已猎捕野猪569头,重60326斤,均已采取挖坑、撒生石灰、深埋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不定期开展突击检查,杜绝环境污染或流入市场销售。
增强“思想网”。依托开展“野生动物宣传保护月”“爱鸟周”等活动,组织专业人员走进社区、校园、农贸市场、野生动物繁育场所、重点林区等地开展宣传活动。今年共出动宣传人员1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32条,开展媒体宣传50余次。在自然保护区、重点林区入口设立野生动物保护标牌,明确野生动物保护种类;公开举报电话,时刻提醒进山入林人员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