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办、国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要求,贯彻2024年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5月29日,市林业局在石台县召开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市林业局副局长丁文主持会议,市林业局业务科室负责人、各县(区)林业局分管领导以及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5月23日在济南主持召开全面深化改革座谈会精神、《安徽省林业局推进全国国有林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报送2024年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及池州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点任务清单。
会上各县(区)林业部门负责人汇报了上半年重点任务工作进展,交流了三明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考察学习体会,并就我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出了建议举措。
会后,市、县(区)林业部门参会人员现场考察国有林场场村合作造林示范点青枫岭工区和零碳示范县展示大厅。据现场了解,青枫岭工区合作造林山场2000亩通过第一轮公开拍卖杉木活立木经营权,获得采伐收入达1380余万元,国有林场上缴财政收入近1100万元,当地联户农民获得收益280万元,经济效益显著。通过零碳示范县创建试点,促进了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提升了森林质量,扩大了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丁文指出,从各县区的汇报来看,一是考察有收获。通过赴三明市考察学习深化集体林权改革经验,转化为自身的经验成果。二是认知有提升。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更深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哪些要改、怎样去改?”。三是工作有进展。改革重点任务工作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进展,成效显著。
丁文强调,一要对标对表,自我加压。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济南主持召开全面深化改革座谈会精神,按照中办、国办及省局提出的要求,学习先进典型,克服畏难情绪,自我加压,大胆创新。二要抢抓机遇,发挥优势。趁着改革的东风,结合国储林项目建设,发挥国有林场主力军的示范带动作用,扎实推进,力争林改工作取得新成效。三要及时总结,提炼经验。锚定重点任务,努力打造亮点和特色,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营模式和典型经验案例,加大宣传,营造浓厚的改革氛围,持续推动我市林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