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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日报丨石台:以点带面推动集体林权规范管理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4-09-25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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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平摊到每个人头上只有200多元,但公是公、私是私,该是大家的钱就应该分给大家。”日前,看到村务公开栏里的征地款打卡发放公示,石台县大演乡新联村村民纷纷表示认可。

  十二届石台县委第五轮巡察期间,大演乡新联村新一组群众实名举报,反映该组集体山场被原村组干部侵占,造成林权纠纷,涉及的征地款滞留账户多年,集体资产存在流失风险。该县纪委监委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彻底查清问题。

  原来,在2008年林权改革中,具体负责新一组林权确认的一名村组干部,未经村民组会议讨论,擅自将与自家林地相邻的部分集体零星地块使用权登记到自己户上。此后,乡村道路拓宽需征地,在征地款发放过程中引起了其他村民的不满。此外,调查还发现新一组另一处集体林地也存在类似问题。

  最终,上述2名原村组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负有相关责任3名工作人员被问责。在案件审查组见证下,经新旧档案比对、现场核查、村民组会议商讨、公示确认等程序,被侵占的8亩多山场已归还集体,征地款31345.2元全部打卡发放至46户村民手中。

  “石台县森林覆盖率达85%,丰富的森林资源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前提和基础,集体林权更是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我们在日常监督中发现了一些村组集体资源底数不清等问题。”石台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说。

  为此,该县纪委监委将集体林权资产领域突出问题作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重点整治项目,出台《石台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林权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并选取横渡、大演2个乡镇先行先试,形成经验做法并推广。目前,已完成14个村、104个村组、344片集体林地摸底和数据采集,排查出未登记发证集体土地54片小班宗地,并对四至范围示意图进行标准图图斑勾绘。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督促试点乡镇聚焦132名参与2008年林权改革工作的村组干部等重点人群,对他们的新老林权证进行系统梳理比对,重点关注是否存在侵占集体山场问题。

  “在总结试点乡镇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我们已指导其余6个乡镇开展全面清查整治。”石台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将继续挖掘集体林权有关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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