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池州市林业局!
首页 / 资讯中心 / 公示公告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预验收销号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5-05-20 09:57
[字体:  ]

2023年全省湿地公园环保专项督察反馈池州市湿地公园生态环境日常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池州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池州市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一些地方和部门履职尽责不够到位,日常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二、整改实施主体

贵池区委、区政府,石台县委、县政府,平天湖风景区党工委、管委会,市林业局

三、重点措施

1.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进一步认识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

2.进一步夯实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地各有关部门建立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通力协作的管理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3.建立完善湿地公园生态环境监管体系,不断提升监管能力。

4.常态化开展湿地公园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及时发现解决湿地公园生态环境问题。

四、目标任务

1.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政治自觉不断增强。

2.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断深入。

3.建立完善湿地公园生态环境监管体系。

五、完成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通过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认识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

2.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清单,调整重点生态功能区市、县(区)级林长,出台秋浦河源、杏花村等湿地公园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地各部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3.通过在平天湖、秋浦河源、杏花村湿地公园内安装无人机机场、监控球机建立完善湿地公园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并不断提升监管能力。

4.常态化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地(含湿地公园)和湿地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排查,经县区自查和市级排查,截至目前发现湿地公园内生态环境问题60余个,并全部完成整改。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520日至2025526日,共5个工作日)向池州市林业局反映。

监督电话:市林业局江飞2828110

电子邮箱:1020900242@qq.com

 

池州市林业局

                              202552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