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省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要求,根据《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规则》,在2023年由省政府确认上报国家林草局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的基础上,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经各县区政府、九华山和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以及市直相关单位反复会商、征求意见和修改,并与省林业局多次沟通对接,形成《池州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现就《方案》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池州市林业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联系电话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提供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0日。
单位地址:贵池区百牙中路188号池州市林业局。
联系人:江飞,联系电话:2828110,18256666737。
联系邮箱:10209002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