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绿盾”自然保护地核查发现“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侵占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1号光伏点位(202403-341702-N1-041-ED-0001)和2号光伏点位(202403-341702-N1-041-ED-0002)”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市林业局、生态环境局联合验收。根据相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侵占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1号光伏点位(202403-341702-N1-041-ED-0001)和2号光伏点位(202403-341702-N1-041-ED-0002)。
二、整改实施主体:牛头山镇人民政府。
三、整改措施:1.督促该公司拆除保护区内包含光伏板、光伏支架、水泥柱在内的全部光伏设施,妥善处理好拆除后废弃物,恢复自然水面。2.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
五、整改完成情况:1、该公司已拆除保护区内光伏设施并清理拆除后废弃物。 2、该公司已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8月5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林业局反映。
监督电话:市林业局江飞 2828110
电子邮箱:1020900242@qq.com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