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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信息来源:池州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5-12-01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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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三轮省环保督察反馈“林地保护不力”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池州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林地保护不力。林业发展规划未落实。池州市是安徽省重点林区之一,《池州市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应实施的森林生态体系建设工程、林业保障体系建设工程等多个重点项目。督察发现,一些项目推进严重滞后。长江经济带珍稀树种保护和发展项目要求培育珍稀树种造林11.04万亩,实施时限2021—2023年,目前完成4.62万亩,完成率41.9%。国家储备林项目要求建设规模30万亩,实施时限2022—2024年,目前仅完成0.64万亩,完成率2%。升金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工程等3个项目尚未开始建设。

二、整改实施主体

贵池区委、区政府,东至县委、县政府,市林业局。

三、重点措施

1.进一步加强欧洲投资银行贷款长江经济带珍稀树种保护和发展项目指导和跟踪督促工作,紧扣项目建设时间节点和要求,全力推进,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督促贵池区、东至县加快国家储备林项目一期首批任务建设进度,力争2025年底前完成林地流转收储10万亩,开展项目建设5万亩。

3.加大升金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工程等项目建设,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四、目标任务

1.完成欧投行项目建设任务。

2.统筹部署和安排国家储备林建设任务,确保国家储备林健康有序开展。

3.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升金湖保护区项目建设。

五、完成时限

2025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六、整改完成情况

1.欧洲投资银行贷款长江经济带珍稀树种保护和发展项目已完成建设面积11.04万亩,完成率100%。

2.加快推进贵池区、东至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首批各10万亩项目实施,截止目前,已完成林地收储13.4万亩,营造林面积5.6万亩。

3.升金湖保护区管理处自2022年至今经4年努力,共获批中央财政资金项目1.65亿元,完成了原项目规划的部分水生态修复、栖息地保护恢复、垃圾及有害物种清理、圩口统管、综合科考等内容,目前正在建设疫源疫病监测站、鸟类环志站、鸟类监测站等内容。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1日至2025年12月5日,共5个工作日)向池州市林业局反映。

监督电话:市林业局 周志军2812082

电子邮箱:181507595@qq.com

 

池州市林业局   

2025年1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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